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团体人身意外险出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团体人身意外险出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员工在上班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险能得到理赔吗?
1、如果你被撞,在上下班途中,对方主责或全责,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赔偿。当然了还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 2、本案是你撞的别人。如果是公司的车辆,你是履行公司职责,那么交通事故的赔偿在公司。 3、从你的叙述,你是自己的车辆,那么公司没有过错也没有责任,因此不能由公司带你赔偿。 4、如果买了保险,先由交强险赔偿,最多11.2万元,剩余部分按比例有三者险赔偿,比方,同等责任一般是由你的三者险赔偿对方剩余部分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保险不足的部分由你赔偿。 5、如果你没买保险,那只能由你自己赔偿了。 6、二十来万,不算少但是也不算太多。反过来想想,总比自己残了死了强。咬咬牙,几年就付清了。算是买个教训:一是一定注意行车安全,第二一定买足保险。
员工在上班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险是可以得到理赔的。根据所述是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鉴定结果,来确定是否是意外导致的死亡。 根据《团体意外险条款》第三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人给付各该项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同一被保险人的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在该项保险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公司意外保险,理赔钱归谁?
公司意外保险分为两种,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都是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问题。
雇主责任险是出现后理赔金直接打到公司的账户上,而团体意外险出险后,理赔金通常是打给个人账户,但如果团体意外险出险后,公司给员工垫付医疗费的,填写授权委托后,理赔金也可以转到公司的账户上
公司给员工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受伤赔偿给谁?
归员工,《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所以,单位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险,虽然是单位购买但是保单利益直接归属职工个人,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保单受益人,即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此外,个人在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后,仍然有权向雇主索赔。如果职工继续向单位索赔,单位还是要赔偿给工人索赔款的。但如果工人是以报销医药费用形式向单位索赔,应该工人从各个渠道所报销的药费赔偿总和不超过所花费总药费数额。如果工人以其他名义比如精神损失费、失能补偿费等向单位索赔就不同了。如果单位直接购买的是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属于单位,则单位可以用其支付职工对雇主索赔的款项。扩展资料:意外保险的赔偿是不能替代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也不能扣减意外保险的赔偿。详细如下:
1、意外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意外保险是不能替代工伤保险的,它是企业给员工的福利保障范畴,从本质上来说是员工的额外福利,可以提前出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2、意外保险理赔金也不能冲抵企业对工伤员工的补偿。企业给员工缴纳了意外保险,企业是无权领取员工意外保险的赔偿金的,或者以理赔金来冲抵员工工伤的待遇。远东一旦出险后,意外保险的理赔金受益人是员工本人,不能是企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团体人身意外险出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团体人身意外险出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