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育险定点要什么资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生育险定点要什么资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生育保险定点有哪些医疗机构?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 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人社部门根据本市区域卫生规划、参保人的数量分布情况,负责制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审查和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以及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等工作。 卫生部门参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条件确定、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 经办机构负责与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履行医疗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其违规行为实施相应处理;负责医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属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申报受理、审查、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医疗费用结算、监督检查、考核等由各区人社部门、经办机构负责;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申报受理、审查、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医疗费用结算、监督检查、考核等由市人社部门、经办机构负责。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并按有关规定通过校验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对外有偿服务的部队驻禅医疗机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统筹地区内进行审查和评估,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符合国家医疗机构条件的,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 职工怀孕检查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自主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服务机构,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生效。职工在选择怀孕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时,可一并选择其作为生育的生育服务机构,一经选择原则上不予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可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批准。 未经经办机构批准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后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产检定点医院办理流程?
挂号(部分医院可以网上预约,免掉排队时间,现场排队最好早上7:15左右去)
候诊建档(填表,建立档案)
专家会诊,进行初步问诊(病史、末次月经等等)
进一步产检(听胎心音、量盆宽和妇科检查,以及人侧卧,量肚子到后背的宽度等等)
回诊(此后每次产检均按时进行)
一)、参保人应当自主选定本市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
(二)、办理参保人就医确认手续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将参保人的有关资料及时传递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三)、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即在生育保险信息系统中作出标识,传递给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定点医疗机构,该机构即成为参保人“选定医疗机构”。
(四)、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人首次在选定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时,由选定医疗机构为其打印确认回执,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
(五)、参保人在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期间,原则上不得改变选定医疗机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育险定点要什么资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育险定点要什么资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