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育险由谁承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生育险由谁承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生育保险属于哪个机构?
生育保险一般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支付的具体业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社会保险税、医保局和就业服务管理局经办,其中,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一般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生育保险中心是哪个部门?
所在市医疗生育保险中心是:
所在市人社局直属单位,负责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负责编制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草案,按时收集、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在获取资格的单位中,择优确定医疗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与之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直单位和职工提供相关的服务与指导;负责办理市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登记;负责市直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管理,按照规定审核申领生育保险;为市直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生育保险业务查询服务;编制市直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负责对各县市区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指导。
领了生育津贴后单位社保谁来交?
产假期间的社保由用人单位缴纳,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单位无权克扣个人缴费部分,劳动者应将个人部分交给单位。
产假期间因女职工无法到岗,建议单位提前与其约定个人部分的费用扣缴方式。
领了生育津贴后单位的社保单位部分仍然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还是个人承担。劳动者在生育期间领取生育补贴,这是因为你缴纳过生育保险,所以在你生育期间能够领取生育津贴,那么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你的养老保险还是由单位继续给你缴纳,因为你是单位的职工,你并没有离职,所以单位仍然应该为你缴纳,至于个人部分由你个人承担,和你领取生育津贴之前是一样的。
生育假期间,社保费用由谁承担?
产假期间在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
如果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单位无权克扣个人缴费部分,此时劳动者应把个人部分交给单位。但是,单位缴费部分,劳动者无需承担。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育险由谁承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育险由谁承担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