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青岛男士生育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青岛男士生育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青岛市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如下:
1、 生育医疗补助费 (1) 生育医疗补助费1200元;剖腹产增加生育医疗补助费1000元;妊娠合并症增加生育医疗补助费4000元。 (2) 计划内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或死胎者,按规定享受待遇。 (3) 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从生育医疗补助费中报销;超出部分,由企业按规定报销。 (4)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在产假期间内因其他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办理;产假期满后,因病继续休息治疗的,由企业按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2、产假工资 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按本人缴费工资标准拨付。
关于青岛市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报销问题?
一、《办法》规定应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包括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含农民工)。
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自2008年2月1日起参照《办法》规定为其雇工及雇主本人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 三、参加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职工长期驻外、探亲或休假等外出在市级统筹区域外医院进行诊疗或生育的,其费用结算标准为:在我市所属的胶州、胶南、莱西、即墨、平度五市诊疗或生育的,按当地诊疗费结算标准执行;在我市行政区域外地级以下城市诊疗或生育的,按青岛市五市平均诊疗费结算标准执行;在我市行政区域外地级及以上城市诊疗生育的,按市内四区诊疗费结算标准执行。 符合《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男职工的配偶在市级统筹区域外医院生育的,生育医疗费标准按照前款规定结算。 四、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享受50%生育补助金的男职工,其配偶分娩前,该男职工所在单位应按时足额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应在其配偶分娩后次月1-10日,到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所在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补助金。其中,市内四区单位职工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领取。申领时应持下列材料: 一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分娩方式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 四职工本人银行存折账号(按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银行提供)。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五、用人单位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生育保险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交五险一金生孩子的好处?
不仅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一、关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
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要达到当地规定的缴费时间才可以。
比如青岛,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为一险。要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必须在生宝宝前,连续缴纳6个月的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在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育的,生育费用享受在职职工医疗费50%的医疗补助金)。
二、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1、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各地区规定不一样,比如青岛是孕前期检查200元,后期检查是500元。北京市最高报销140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青岛男士生育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青岛男士生育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