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沈阳生育险企业补缴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沈阳生育险企业补缴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沈阳生育险缴费时间?
以下是我的回答,沈阳生育险缴费时间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按0.8%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另外,沈阳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也因地区而异。沈阳市内五区、郊区、县(市)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不同。具体来说,市内五区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为每月1日至15日,而郊区、县(市)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缴费时间可能会因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生育保险缴费规定和信息。
男性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男性沈阳 生育险 报销标准
1.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⑴符合国家 计划生育 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 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3.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 居民身份证 、《 结婚证 》、 计生 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沈阳2021断档补缴政策?
1.原申报缴费基数低于下限3284元的,重新按最低缴费基数标准3284元计算确定补缴差额;原缴费基数已按最高15714元申报的,重新按最高缴费基数标准17127元确定计算补缴差额。
2.对于1-10月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143元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并缴费的,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缴金额由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核定后,发送至电子税务局。缴费单位已按下限标准3143元完成11月份缴费,并记实个人账户的,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将核定1-11月个人账户补缴金额。
缴费单位可于11月27日起登录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查询到个人应补缴差额,缴费单位以个人缴费基数计算并申报应补缴统筹部分金额。补缴费款到账后,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按核定记实个人账户,无需单位报盘。
3.对于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15714元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并缴费的,缴费单位需自行计算需补缴差额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申报补缴差额,缴费到账后向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报盘做实个人账户。
4.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沈阳市三险统一报盘有关文件规定,统一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缴费单位需自行计算自2021年5月起应补缴差额,在补缴养老保险时一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申报补缴差额。
5.通过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申报补缴时,填写的企业养老保险费补缴所属期统一定为2021.1—2021.10,包括实际补缴属期为1-11月的企业填写的补缴属期也为2021.1—2021.10,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将按实际属期核定、记实个人账户。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缴属期统一定为2021.5—2021.10。
二、补缴注意事项
1.往期差额和11月、12月当期费款需分开缴纳,不能同时缴纳;上限差额与下限差额也需分开缴纳。
2.缴费基数调整涉及的差额补缴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3.因缴费基数调整补缴差额产生的滞纳金不需要缴纳,如产生将根据省经办文件由税务部门统一在后台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沈阳生育险企业补缴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沈阳生育险企业补缴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